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意见》精神,推动“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实施,提升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力,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现面向在校学生及社会人员开展2025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目的
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构建“产教融合、课证融通”的人才培养体系,助力从业者掌握行业前沿技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社会输送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认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23〕15号)《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及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专业特色开展认定。
三、认定职业(工种)等级及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依据《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费[2004]465号、苏财综[2004]160号)文件执行。
四、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五、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资格审核
根据每月考试计划日期提前15个工作日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审核通过后按标准缴纳认定费,发放准考证自行打印。
认定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
认定方式
理论考试:闭卷机考
实操考试:根据参考职业安排考核方式
证书发放
成绩合格者由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录入“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s://jndj.osta.org.cn/)。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
1、个人申报:考生个人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进行现场办理。
2、团体报名:由培训机构或职业院校统一申报。
(二)咨询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00号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专家楼侧楼208室(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心办公室)
(三)联系人
潘老师、吉老师
联系电话:025-85780305
七、其他事项
1、考生须对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认定费不予退还,并依据有关部门政策文件规定及个人征信管理要求对其所获证书作无效处理及收回补贴费用;
2、理论考核开考时间一般定于8:30,技能考核原则上在理论考试结束后开始,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为减少资源浪费、提升认定质量,同一职业(工种)、等级认定申请人数不足50人的,将进行统筹安排、调整认定时间。如遇特殊情况,考试时间适当延长;
4、如遇法定假日或重大活动、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将作相应调整并另行通知;
5、本公告不包含由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本科院校统一组织的在校学生的认定及由企业统一组织的新型学徒制培训学员的认定。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中心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