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者: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心发布时间:2024-04-22浏览次数:10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宁人社〔202439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建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的通知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文旅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江苏省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28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为我市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专业指导和“智库”力量,经研究,拟组建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并面向全市开展专家征集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遴选原则和范围

专家征集遴选遵循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广泛征集、择优遴选、动态管理、规范使用” 的原则,主要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科研院所、 企业、政府机关等单位中具有较强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技能水平的人员中选取。同时应聚焦服务南京“4266”产业体系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从我市支柱产业、新型产业、优势产业领域中具备一定理论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中选取。

二、专家主要职责

(一)为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咨询。

(二)参与我市项目制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新项目研发、师资能力建设、题库建设、培训(见习)示范基地、线上培训资源等评审,以及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管理等工作。       

(三)参与我市职业技能评价工作。

(四)参与我市各级各类高技能人才项目评选及领军人才选拔认定等工作。

(五)参与我市技工院校规范办学及高质量发展评估等相关工作。

(六)参与我市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大赛提供技术指导、裁判等服务。

(七)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工作。

三、专家入库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客观公正,作风民主,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技术技能水平,在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三)身体健康,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咨询、评审、调研等工作,并自愿接受监督管理。

(四)专业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

2. 荣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特殊津贴、江苏技能大奖等省级及以上荣誉的技能类人才;国家、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世界技能大赛省级选拔赛以上获奖项目技术指导专家或教练等;

3. 荣获江苏首席技师或特级技师称号的人才;

4. 荣获省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称号的人才;

5. 经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6. 拥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且具备教学、培训或企业管理等经验的人才;

7. 从业经验丰富、行业公认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或管理人员;

8. 拥有绝招绝技绝活,技术技能处于本省本行业顶尖水平,且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人才。

(五)特殊领域、特殊技术或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领域技能专家可适当放宽专业资格限制。

四、专家遴选程序

(一)入库申请。通过单位推荐、专家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按照规定填写《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提交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二)初审汇总。专家所在单位出具确认意见,按归属由市级行业部门和区级人社部门初审汇总后报送市人社局,无工作单位的专家按属地原则可由各区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

(三)集中评审。市人社局组织征集遴选评审小组根据申报资料,对专家信息进行审验,统一征求信用、公安等部门意见后,提出拟入库专家人选。

(四)结果公示。对拟入库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专家库,由市人社局发文公布并颁发聘书。

五、动态管理

市人社局对入库专家实行分领域、分行业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开展专家库征集补选和专家复审工作。专家聘任后的权利、义务和使用原则等原则上参照《关于建立江苏省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的实施意见(试行)》执行,特殊情况可根据我市实际及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因身体原因不再适合担任,及经查实存在德能不配、失职失责、违纪违法等情况的专家相应办理出库。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推荐不设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的专家均可申请推荐。各级各单位对专家推荐工作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筛选,着重考核专家的政治品格、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切实推荐出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

  (二)本次专家集中征集时间截止到2024430日,请推荐单位按归属统一将《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推荐表》(一式三份,推荐单位、初审汇总单位、市人社部门各留存一份)及相关佐证材料(PDF版)报送至市级行业部门和各区人社部门初审汇总,市级行业部门和各区人社部门于5月上旬将《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推荐表》、《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纸制及电子表)报送至市人社部门。

联系人: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沈伟

电话:68788082,邮箱地址:njrsjzjc@163.com


附件:1. 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推荐表

                 2.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1

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


学历学位


何时何院校
何专业毕业


手机号码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现从事专业及年限


拟申报领域及专业类别

(注:参照202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第三、四、五、六大类内容填写,需具体到小类,编码+名称,申报专业不超过三个。如对应不上,可另行填写专业及工种名称)

技术职称

专业及水平


取得
时间


技能等级职业工种及等级


取得

时间


主要工作简历及社会兼职情况(参加评委会、学术团体、专家库等)


主要论著、业绩成果、荣誉称号


本人意见

及承诺

承诺:自担任专家评委之日起,承担的所有关于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评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文件、考核题库、视频、音频以及有关资料),均不会直接或间接进行传播、转让或发生经营性行为,如有以上情况的自愿退出专家评委库,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推荐              意见

(印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初审汇总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序号

推荐方式(企业/院校/协会/其他)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身份证号码

最高学位/学历

所学
专业

工作
单位

现任
职务

技术职称专业

技术职称水平

技能等级职业工种

技能等级

现从事专业

拟申报专业编码1

拟申报专业编码2

拟申报专业编码3

手机号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410日印发